时锦听完,一时嘴里的反对都卡住了。
柔妮儿脸上的表情还挺期待的。哪怕她刚喝完两碗鸡汤,喝得肚子发撑。但她依旧期待明天晚上的鸡骨粥。
时锦没说话,柔妮儿有些不解:“陈家大嫂?”
时锦终于能出声,她摇头:“不了。”
柔妮儿很不解:“为啥呢?以前村里都这么干。这样熬完的鸡骨头没味了,才扔给狗呢。”
时锦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她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。
而陈家的条件其实也还算不错,毕竟都住县城里了,所以真正的陈家大嫂的记忆里,也并没有这样的记忆。
倒是方菊说了句:“以前没嫁人的时候,村里穷的人家确实都这么干。”
时锦再度拒绝:“咱们现在还没到那个地步呢!不许留!”
随后,她甚至有点不放心,就干脆把大家吐出来的鸡骨头都收起来,然后走远丢了。
这每个人都在嘴里嗦了又嗦的鸡骨头,你告诉我要收起来洗洗,接着熬粥!
时锦光想着那画面,都有点生理性不适应。
太恐怖了。
她忽然就对穷这个字,有了更深的感受。
原来人穷到一定份上,是根本讲究不了的。什么尊严,什么卫生健康……
有人能把自家的鸡骨头熬一熬,那就肯定有人去捡别人家丢出来的鸡骨头熬一熬……
时锦想着,打了个哆嗦,然后几乎是立刻就下定决心:不行,必须多搞物资!以后定居后,也要想办法搞钱!决不能做穷人!
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够倒霉的了。
她不能让自己活得更倒霉!
在回去的路上,时锦还想到了一件事情。
那就是,为了提高大家对这些事情的讲究,或许应该让大家识字。
不管哪个时代,识字总是好事吧?
最主要的是,孙大夫是大夫。
大夫是要手写药方的,所以孙大夫是识字的。而且字一定写得很好——和现在大夫的龙凤凤舞不同,这个时代大夫的字都很工整。
毕竟药房是药房,大夫是大夫。大夫开的药方,必须得人拿出去,不管到哪个药房,都能认得清楚才行。
时锦没有立刻将这个事情跟大家讲,而是把孙大夫拉到一边去:“孙大夫,我有个事儿想和您商量。”
孙大夫都有些惶恐了:“陈家大嫂,你这样说,是要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