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只是,双方的长约合作并未谈拢。
当时,华纳给的条件是3500万美金七年,唱片公司有优先续约权。
嗯,就类似麦当娜的那个可以延期到十二年的合同,只是陈致远的金额更低。
除了3500万外,华纳唱片还要求拥有唱片版权。
当然,陈致远写的歌曲,他们会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版权。
然后唱片分成方面倒是给的比较高,全球范围内统一百分之十八的唱片分成,与麦当娜百分之二十相差两个点。
这个条件在当时的罗伯特看来已经是一线合同了。
但陈致远不同意。
他坚持要求签约金额涨到5000万美金。
并且不同意版权完全归属华纳,而是要自己拥有词曲版权,录音版权也要求归属于双方成立的一个唱片公司,版权各有一半。
就这个条件,华纳肯定是不能接受的。
当时陈致远虽然红,却已经在公告牌长期占据冠军。
但在华纳看来,这个要求还是太不合理。
所以长约最终没有达成。
最终双方各退一步,约定先签一个短期一年的合约。
这次华纳选择出价七百万美金拿下陈致远的一年内所有唱片事务,并拥有唱片的录音版权,词曲版权归陈致远个人。
当时罗伯特觉得这个合约签得很成功。
700万就拿下一年合约,还有录音版权,虽然版税上要分陈致远百分之五十。
但这个合约对他们华纳来说算是血赚。
毕竟,陈致远在亚洲拥有非常庞大的人气。
这张唱片就算在欧美没有成功,哪怕在亚洲,三年时间也足够他们收回成本还大赚一笔。
只是,当时看起来非常划算的合约,现在却让他追悔莫及。
现在在听完这张唱片以后,罗伯特瞬间后悔了。
百分之五十版税,如果这张唱片大卖,他们得损失好多……
“你既然想聊,那你说说你的想法,我听听看。
这次别拿上次的条件来谈了。
如果还是上次那个条件,你可以直接不说。”
陈致远也想听听罗伯特现在想给他一个什么签约条件,直接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。
“签约金方面我们现在就不聊了,我们可以看看后续的唱片成绩再谈。
这方面其实只要你的价值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