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(10月8日),傍晚(17点47分)——
旧金山,枫树街,26号(简宅)——
“哼~哼哼哼~~哼哼~”
简奈尔一边哼着即兴的小调,一边手脚麻利地在厨房忙活。
一股股诱人的香气飘散而出,令人食指大动。
再过一会儿,客人们就要到了。
从简奈尔有记忆起,就未曾有这么多宾客到访她的家……既觉新鲜,又感雀跃的她拿出了十二万分的干劲,兴致勃勃地将一篮篮新鲜食材烹煮成一道道精美菜肴。
虽然对她而言,雨果、福楼拜等人都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,但她不仅不怕生,甚至还饶有兴致地想要看看李昱的朋友们都长什么模样。
在简奈尔忙着烹饪时,李昱和奥莉西娅也没有闲着。
李昱将一摞摞碗碟摆在餐桌上。
至于奥莉西娅——因为不想让小孩子闻到酒味,所以她从今早起就没沾一滴酒水——正在厨房里给简奈尔打下手。
叮咚!
忽然,电铃声从玄关方向传来。
厨房里立即飘出简奈尔的询问:
“牧师,客人们来了吗?”
“应该还没那么早,我去看看。”
李昱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向玄关,打开房门后,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。
“嗨,李先生,晚上好。”
福楼拜微笑着弹了下头上的礼帽帽檐。
“福楼拜先生,晚上好。你这副装扮是?”
李昱以一种怪异的目光上下打量福楼拜。
福楼拜咧了咧嘴角:
“虽然我已经是四十岁的大叔,但始终有一颗追随潮流的心。”
也不怪得李昱会露出这种表情……福楼拜刻下的装扮确实是惹人注目!
福楼拜现在所穿的服装,正是外套、马甲与衬衫俱备的三件套西装——在当前年代的美国,这就是最潮流的装扮。
令人惊叹的是,他的西装用色相当大胆!
只见他的外套以深炭灰色为底色,饰有金丝雀黄的宽间距垂直条纹,马甲跟外套条纹同色,明艳的金丝雀黄很是惹眼,打底的浅蓝色衬衫与黑色的领带形成极大的反差。
此外,他头上也不再戴着那顶帽檐宽大的黑色猎鹿帽,而是戴着一顶像是要去跳爵士舞的白色软呢礼帽。
乍一看去,这副装扮委实惹眼,走在大街上肯定能收获超高的回头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