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会想于明早前往商场购物,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原因。
一方面是他好久没去商场逛逛了,想久违地散散步。
另一方面便是想在购物之余,捎带着办一件正事。
……
……
翌日(10月7日),早上10点12分——
旧金山,某商场,某画具店——
身穿牧师服的李昱与身穿修女服的简奈尔并肩站在货架前方,有说有笑地挑选礼物。
出于习惯使然,不论是在公共场合,还是在私底下,简奈尔都喜欢穿修女服。
李昱亦是如此,他完全是把牧师装视作常服。
既修饰身形,又不会太过紧绷,而且还有束腰设计的牧师装,非常符合其喜好。
值得一提的是,它还兼具实用性——在以新教立国的美国,身穿牧师服能省去不少麻烦。
许多原本想找李昱茬的混混,在看见他身上的牧师装后,往往会因忌惮而退缩。
虽然教训这些混混有经验值可拿,但很不划算,为了拿那一点点经验值而浪费时间和心情——说不定还会引来警察的注意——实在不值当。
因此,对李昱而言,牧师装还有“保护色”的属性。
“牧师,你觉得哪款蜡笔比较好?”
简奈尔的两只手各举着一款蜡笔,征询李昱的想法。
“既然是准备送给小孩的礼物,那我觉得颜色越绚丽越好。”
李昱边说边蹲下身,一丝不苟地扫视货架下方的那一排排蜡笔。
看着表情认真的李昱,简奈尔眨巴了几下眼睛……她不自觉地回想起往事。
这已经是颇久以前的事情了——在她刚认识李昱时,李昱曾请一名素昧平生的报童吃冰淇凌。(第12章《李昱的背影》)
追忆完过往后,她微笑着、忍不住地开口问道:
“牧师,你很喜欢小孩吗?”
李昱轻挑眉梢,哑然失笑:
“你以前好像也问过我这个问题。”
当初请报童吃冰淇凌时,简奈尔就曾这般询问李昱。
是时,他随口讲了一句“我偶尔会请小孩吃冰淇淋”,就含糊带过了。
这一回儿,他不再随口敷衍,稍作沉思后缓声道:
“老实说,我并不那么喜欢小孩。
“不听话、控制不好情绪、无序地释放过剩的精力……小孩的这些特性,总会让我生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