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诉你的理由。」
鲁路修倒是很平静,毫无表情波动地请教:「愿闻其详。」
威廉皇帝:「我们都知道,敌人忌惮你的真正原因,是你在战争中的奇计百出,一次次阴死了皇家海军和布国远征军。
但这些事情,完全是符合国际法和相关战争规则公约的,不算背信弃义,只是兵不厌诈。
他们说你背信弃义,是因为你不但在军事上用诈,也在外交和非军事领域用诈,指控主要集中在你策反战俘去填线,还有让战俘去修筑防御工事、进行其他军事任务。
根据99年海牙公约和1907年海牙补充公约,战俘就该享受战俘待遇,可以劳动换食,但不能强迫战俘执行军事任务。」
皇帝这番话,不了解当时国际法语境的看官或许会有些懵,必须解释一下。
在军事上用计,那都是本事,是兵不厌诈,也不会被按战争罪或者别的什么罪论处。
当时国际法语境下的「背信弃义」,主要是针对外交方面的耍诈出尔反尔,以及对战俘的使用不合规。这些已经不是「军事」了,所以不适用「兵不厌诈」。
用计可以,但计的使用范围是有限制的。
而鲁路修也知道敌人会拿这说事,他也不指望跟敌人扯皮,他只是对皇帝私下解释:「其实严格来说,我们这也不算是违反国际法,海牙99年和07年条约说的,只是不能『强迫』战俘做那些事情。
但我没有『强迫』,我用的是宣传和攻心手段,让他们自愿策反,调转枪口跟著我们干,这算什么『强迫』嘛!露沙战俘有没有被强迫,这事儿得露沙当局来控诉,布、法、丑三国有什么资格控诉?只要露沙当局不提出控诉,这事儿就跟他们没关系。
所以剩下唯一的法理瑕疵,就只是『帝国有没有强迫布国战俘拿起枪回去打布国人、或者修军事防御工事用于打布国人』的问题了。而这一点,我其实能拿出证据:
当初1915年初,我们第一次全灭布国远征军的时候,我是用了宣传手段,让战俘营里一部分布国人意识到他们那个『纯自由市场经济祖国』的邪恶之处,
让他们意识到布国军工资本家、让后方逃避兵役的工人赚得比前线拼杀的士兵还多五六倍,所以那些战俘出于不甘,自发起来要反杀他们那个纯自由市场的邪恶国家。这怎么能算是我威逼强迫的呢?我只是给他们做思想工作,然后他们自愿的。」
按照国际法,确实不能暴力强迫战俘,但从没说过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