番琐事,然后才是离开,准备着手收购电子厂的事情。
从电子厂离开,沈琰就去了医院。
这几天方云良一天比一天清醒的时间长,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在发展。
苏幼雪坐在大厅长凳子上等沈琰,她知道方云良没彻底脱离危险,沈琰是不会回去。
她不放心沈琰,胳膊受伤了,吃喝都成问题,索性就留下来。
“天这么冷,不要在大厅等。”
看着坐在那的傻姑娘,沈琰大步上前,手指蹭了蹭她的脸颊,果然很凉。
“不冷,咱们进去吧,方云良可能醒了。”
三人还没走两步,沈琰就看到一个用围巾把自己裹的严实的人,瞧这背影咋有点眼熟?
还去的何冰雄病房?
何冰雄是谁啊,那可是港商,住院住的是特护病房,医院上下谁不知道他。
今天谁来看他了,都会被清洁阿姨当做聊天的谈资。
想要知道这人是不是沈国华,问问清洁阿姨就行。
谁知清洁阿姨来了句,到病房里包着头的围巾都没拿下来。
沈琰心里腹诽,这是有多见不得人啊?
就他那样的,裹的再严实也能认出来啊。
这两人能认识,沈琰觉得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。
毕竟两人都是属于有正路不走,专门喜欢走歪门邪道的。
对于沈国华的智商,沈琰也觉得有些奇怪,智商忽高忽低的,每次以为对方会夹紧尾巴做人的时候,他都会钻研出新的路子。
但这智商显然还不够,关键时候总是掉链子。
沈国华上大学之前就知道在落云县一中门口买个门面做文具生意。
上了大学又开了电器店,在刚刚改革开放的年代,落云县城都没几个私营摊位,他都敢去经商,不得不说,沈国华是聪明,是走在时代前沿的人。
电器店生意不好,他也不挣扎一下?
还有培训班。
也让沈琰刮目相看。
沈国华给他的感觉就是有挣钱致富的点子,但缺乏实际操作经验。
说白了,就是眼高手低。
想到这,沈琰啧了一声,说不定何冰雄真的能看上沈国华的脑瓜子。
觉得以沈国华的演技,能把何冰雄给忽悠傻了。
然后乖乖拿钱出来让沈国华闯出一片事业。
而沈国华此时的心情晦气的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