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琰的胸口,泛起一种很奇妙的感觉。
上辈子。
他来做生意,一路上只觉得担惊受怕。
下了火车,为了省钱,连路边也睡过。
这座给予他机遇的城市,他从来没有好好欣赏,如今重生一世,再来一次,他却忽然感受到这座城市勃勃生机和蓬勃的魅力。
他的胸腔里,情绪汹涌而澎湃。
伸手摸了摸身边厚厚的一包喇叭裤。
在夜色下,他微微前倾了身子,眼里的光,灼灼逼人。
羊城。
他又来了。
……
抵达高第街外。
沈琰付了钱,带着猴子先去招待所开了一间房间。
将四大袋裤子放进去,又额外买了两把锁,将门锁上。
猴子在一旁,一脸疑惑,“沈哥,不是有门锁吗?咱们怎么还买锁?”
沈琰笑着支起身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人在外,多个心眼总归是好的。”
他带着猴子往外走,“两把锁,没几个钱,里面裤子更重要。”
猴子闻言,似懂非懂点点头。
他不知道的是,当初沈琰吃的第一次亏,就是招待所被扒手偷走了东西。
这里的招待所鱼龙混杂。
多的是地头蛇小混混。
两人出了门。
直奔小摊子。
沈琰喜欢吃这边的肠粉。
又透又薄,放进蒸屉里一蒸,一分钟就好。
抽出来,酱油,虾米,再来点儿葱花,淋上点香油,香极了。
猴子第一次吃。
什么都新鲜。
两人足足一人吃了三份才填饱肚子。
这会儿肠粉便宜。
一角钱一份。
沈琰付了钱,带着猴子回招待所睡觉。
早上,天蒙蒙亮的时候,两人就被尖叫声吵醒了。
“完了完了!我的钱!我的钱不见了!”
“怎么了?哎呀!门怎么开了?!糟了!遇见扒手了!他妈的!”
“足足一千块啊!咱们两家当全在里面了!”
……
猴子一个激灵惊醒了。
赶紧起身。
沈琰的钱就绑在身上,见猴子脸色发白,他无奈掀开被子,指了指自己腰上捆着的钱。
“在这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