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都远征军的制式货,关键部位还做了加强……”
麦克斯回过头,眼神复杂,“只要弹药管够,这是一支能在废土立足的钢铁部队,老大,你打算怎么用?”
“全装甲化。”
庄杋声音平缓:“我们人少,每一个都死不起,所以要用最厚的铁皮,把他们的命保下来。”
一旁的老渔夫默默点头。
在人命如草芥的废土,这种惜命理念是奢侈仁慈,却也最能收买人心。
对于绝大部分废土团队,全装甲化等于痴心妄想,能搞到一两套平民版装甲,就已经有不错的战力威慑了。
“老大,精兵强装的思路没错,但如果过度依赖动力装甲,士兵们会产生惰性的。”
麦克斯斟酌着用词:“一旦脱了装甲,或者电机受损,他们就是一群待宰的软脚虾。就像核子总部养的少爷兵,装备顶到了牙齿,野外打个败仗照样尿裤子。”
麦克斯这样抨击新兵的训练方式,让科尔有些微词:“全装甲化是我们的优势,而且兄弟们不是没见过血,也经历过许多生死磨练的。”
“见过血?”
麦克斯转过身,那股尸山血海里滚出来的煞气笼罩了科尔:“百人级的遭遇战,千人级的攻坚战,万人级的尸潮绞肉机……你们分别打过几场?”
科尔张了张嘴,喉咙被堵住了。
他是军需官出身,凭着一腔热血带队冲杀确实不怂,但在真正的大兵团绞杀战面前,他的履历薄得像一张纸。
“在战场上,几万名装甲兵都可能瞬间蒸发,个人的勇武在灾祸面前,太脆弱了。”
麦克斯盯着科尔,声音放缓,却字字如铁:“真正能逆转战局的,从来不是崭新装甲,而是一支部队就算被剥了皮,断了骨,也能和敌人拼命,这才是部队的灵魂。”
作战室里一片死寂。
直到此刻,众人才猛然记起,眼前这个男人,是曾经的第一军团统帅,参与了大大小小几百场硬仗。
那个关于“马桥山”的传说,再次浮现在众人脑海——
当年为了掩护卫星城的百姓撤退,麦克斯率领数千残兵,硬是在山谷里扛住了十多轮尸潮。
那是真正的地狱,整支部队死伤殆尽,最后剩下的两百个血人,愣是熬到“焦土”降临,才逼退了尸潮。
也是那场惨胜,打断了麦克斯嫡系部队的脊梁,才给了反对派趁虚而入,掌控军团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