桑洛彻底懵了,这家伙脑子抽了?
饭桌上扣着一份早饭,小米粥还温着。
桑洛刚端起碗,就听见院门口有人说话,探头一看,是章母和章姑姑。
章母一眼看见满院子的晾晒,连忙上前。
“你这孩子,怎么洗这么多衣服?下次别洗,让庭之洗。”
“对,”章姑姑跟着帮腔。
“你的手是用来做科研的,哪能干这些。”
桑洛张了张嘴,想说这都是章庭之干的。
可两人根本不给她开口的机会,一左一右拉着她的手心疼。
见状,桑洛明白了,章庭之这么勤快,是给自己做面子呢。
不知道的人,第一反应肯定都会觉得是桑洛做的。
章母和章姑姑越看越心疼。
瞅瞅这院子这厨房,收拾的多干净啊。
还有这一院子的床单被罩,这孩子恐怕洗了一晚上吧。
听着俩人的心疼,桑洛忍不住嘴角微微上扬。
……
殊不知,此时此刻,遥远的港城,林清远真的想去死。
当初他从海岛被人掳走之后,直接就被带来了港城。
辗转多处,最后被卖到了养猪场,负责养猪。
养猪场苦啊,他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,就和猪圈挨着。
吃的呢和猪食差不多,还总挨打,但凡干得慢一点,鞭子就打上来了。
那个老板还爱喝酒,每次喝完酒,都得狠狠地打一顿林清远来解气。
林清远经常被打得浑身上下没一点儿好的地方。
后来,他趁着老板喝多了就跑了。
结果从一个狼窝进了另外一个狼窝。
是不用养猪了。
可他得洗碗了……
一天24小时,他有十八个小时都得蹲在后厨这刷碗。
但凡慢一步,迎来的就是拳打脚踢。
吃的是客人剩下的馊饭,住的是后厨水池边的架子上。
一开工,他就得快点挪开去干活。
可以说,还不如养猪,养猪好歹还能看个太阳。
在这,连个月光都看不到。
林清远是真的后悔了,如果当初他娶了桑洛。
是不是就不一样了!
“看什么看?赶紧刷!”
他只是发了个呆,不知道从哪里就踹来了一脚。
林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