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发现这条狗的毛色稀疏,面色发白,身体行动也有些迟缓,很明显这是一条老狗。
不过更让她在意的是,这条狗面前的狗碗,看着黑不溜秋的很不起眼,里面只装了半碗水,但狗碗的材质不像金属,也不是陶瓷或者石头,隐约还有线条古朴的莲花纹环绕。
一定是个好东西!
沈昭在无耻和好奇心之间犹豫了一秒,从空间拿出块野猪肉在它面前晃了晃。
声音带着诱哄,“想吃吗?”
大黄狗看着肉,口水哗哗啦啦地往下流,但它攻击的姿势却没变,眼睛甚至更红了。
那就是想吃。
她撅着屁股把肉丢过去,大黄狗只看了一眼,动都不动一下。
沈昭眯了眯眼睛,举起砂锅大的拳头威胁,“吃不吃?不吃的话我还略懂拳脚。”
大黄狗眼里闪过震惊、委屈
权衡利弊后,它转身了。
刚把肉咬咋在嘴里,沈昭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去,把狗碗收进空间,转身撒丫子狂奔。
大黄狗立刻回头,刚好看见自己的饭碗消失那一幕,懵逼一瞬后,气得大声叫唤起来。
卑鄙!
无耻!
大骗子,连狗都偷,没天理啦。
它仰天长啸,叫声终于引来主人家打开门,出来一看,狗碗丢了。
那大婶当即叉腰站在门口开骂。
“天杀的,大过年果然啥人都有,连狗碗都偷,拿回去喝尿吧!”
她骂完,把狗牵进屋里去。
万一再给她偷去吃肉,那才划不来,这条狗给她家看家护院十年,不能临老让人家被下了锅。
沈昭跑远之后,赶紧把那只狗碗从空间里拿出来,走到角落里用水清洗了一下,放在阳光下仔细打量。
上面雕刻的花纹,是一种非常古老的雕刻,又颠了颠碗,非金非银。
这是个青铜碗。
是个值钱的老物件。
沈昭把碗抛上空中,又稳稳接住,然后收进空间,迈着轻快的步子离开。
又转了半个小时还是没找到黑市,干脆放弃,转身问路到国营饭店。
他们说好的,如果大家走散,就在国营饭店汇合。
现在已经中午十一点,早点过去,说不定才能抢到位置。
沈昭又用十几分钟找到国营饭店,站在气派的门口不禁感叹,不愧是市里,饭店都比镇上阔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