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会,他把老花镜摘下来,用拇指和食指捏着鼻梁慢慢揉,像是在揉掉什么东西。
窗外有巡逻车驶过,警笛短促地响了两声就熄了,大概是哪个巡警在试警笛。
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切进来,把办公桌上的文件照出一条条明暗相间的条纹。
“几百人的清洁公司。”
莫拉莱斯重复了一遍,然后他把老花镜重新戴上,双手交叉放在桌上。
“你知道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经济犯罪调查科一年经手多少案子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
林安耸了耸肩。
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莫拉莱斯的嘴角动了一下。
“但我知道一件事,能让二级调查员被人追杀到需要私人保安的地步,说明他查的东西,至少值不少人命,如果他把这东西查到底,得罪的人不会比得罪一个黑帮少,只会更多。”
“所以巡官的意思是风险太大?”
“我的意思是,你现在做的这件事,如果成功了,你得到的不是一个朋友,而是一个欠你命的检察官。”
莫拉莱斯把“检察官”这个词咬得很重,提醒林安注意这个词和“调查员”之间的区别。
“但如果失败了,你得罪的人跟你绑在一条船上,他们不会区分谁是保镖谁是老板。
到那时候,你的清洁公司不是能不能扩张的问题,是还能不能开下去的问题。”
林安靠在椅背上,弹幕在视野边缘开始滚动。
【巡官这是在给林安上课啊】
【也不算上课,他是真的在担心林安】
【巡官的意思其实很简单,你要玩可以,别玩脱了】
【林安的逻辑更简单:没事,我不在乎,我就是玩】
“莫拉莱斯巡官。”
林安从椅背上直起身,双手放在膝盖上。
“我问你一个问题,你在103分局干了多少年?”
“二十三年。”
“二十三年里,你有没有遇到过那种不冒险就什么都没机会的情况?”
莫拉莱斯没有立刻回答。
他把桌上的便签纸拿起来折了一下,又展开,再折一下,然后把它扔进了抽屉里。
“有,二十五岁的时候,我还在布鲁克林当巡警。
有一次接警去处理一起家暴,到了地方发现施暴的是当地一个黑帮的小头目,我的搭档跟我说,进去看看就出来,不要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