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人狼一号,在布莱顿海滩杀了人狼二号,在曼哈顿杀了布莱恩。
布鲁克林是第一站,布莱顿海滩是第二站,圣所是第三站,他每一次都比上一次离我们更近。”
圣座微微点头。
“他在寻找着我们。”
威廉姆斯腰杆直立起来,心里最后一点畏惧消失不见。
“圣座,敌人是谁?”
“科西切……不死者科西切。”
圣座语气缓慢。
“之前我从谢尔盖口中得知这个名字的时候,还以为他在敷衍我,现在你的汇报,让我确定了情报的真实性。”
威廉姆斯到了这一步,他意识到圣座把自己找来,是有明确目标的。
“您需要我做什么?”
圣座没有立刻回答,他转过身,走向书柜左侧一个嵌入墙体的暗格,用手指在胡桃木边框的某个位置按了一下。
一块与书架颜色完全一致的面板无声弹开,露出里面一个狭窄的储藏空间,他从里面取出一本用深红色线封装订的旧笔记,封面是深棕色的鞣制牛皮,边缘已经被磨得发白。
他回来把笔记放在桌面上,翻开。
书页泛黄,边缘有虫蛀的痕迹,手写墨迹已经褪成深棕色。
“这是教会创始人的手记,在最初建立圣餐与转化之环的年代,电力只覆盖到曼哈顿下城,布鲁克林还是一片牧场,新泽西这边则是沼泽和森林。
创始人在镀金时代的精英阶层中物色最初的七名信徒……。”
他的手指在一页上停住。
“当时他刚刚完成第三位阶的转化……体魄之人的心脏,给了他超出常人的再生能力和痛觉钝化。
创始人的计划是把第四位阶的晋升作为奠定教团根基的献祭仪式,所以他要在七人面前亲手吃掉第四颗心脏,为此他花了一年时间物色‘警觉之人’。
他在笔记里写道,‘必须在猎物身上尝到上帝遗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块拼图。’”
圣座翻过一页。
“最终他找到了一个符合条件的人选。
一个年轻女人,二十岁出头,从俄罗斯逃难来的犹太移民,独居,没有亲人。
创始人当年看中的,是这个女人在沙俄反犹骚乱中活下来所磨出的那种直觉……她能在哥萨克骑兵的马蹄声响之前就醒来,能在藏匿她的基督徒邻居变脸之前就卷起包袱离开。
他把这种能力判定为‘警觉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