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古勒斯上楼,推开卧室的门。
房间确实被打扫过了,窗帘换了新的,深绿色,花纹精细繁复,布料厚实。
窗帘拉开着,但外面是伦敦的天,灰蒙蒙一片,没有阳光漏进来。
壁炉里的火烧得正旺,把房间烘得暖融融的。
巴鲁克从他肩膀上跳下来,落在书桌上,八条腿噔噔噔地跑了几步,直奔它的抽屉。
那个抽屉从它第一次住进格里莫广场就是它的地盘。
它钻进去,在里面转了一圈,前腿在抽屉底板上刮了两下,螯肢碰了碰抽屉壁,确认一切如故,领地还在。
然后爬出来,又从书桌上跳到地面,噔噔噔地跑到床边,八条腿一蹬,跳上了床,一路爬到枕头上,六条腿收拢,前腿往前一伸,趴得很舒坦。
雷古勒斯看着它,觉得好笑。
以前在格里莫广场,巴鲁克的活动范围很小,就这一间屋子。
白天探索各个角落和家具缝隙,没事在书桌上转转,前腿扒着窗户往外看,晚上趴在桌角或者缩在抽屉里睡觉,从来不上床。
但在康沃尔的小屋,书桌没有抽屉,它倒挺自觉,自己爬上了床,每天晚上缩在他枕头旁边睡。睡了几天,大概睡习惯了,现在回了格里莫广场,它也想继续睡床。
而且相比刚出禁林时,它明显活跃了很多,昨天偷偷喷了两次蛛丝,一次在横梁,一次在墙角。也许是见雷古勒斯没管它,胆子更大了,今天还想上床。
那明天想干嘛?上桌吃饭?
雷古勒斯没再看它,转身去了盥洗室。
倒不是身上不干净,清洁咒能搞定一切,但到家了,总想冲一冲,算换一种状态。
热水从头顶浇下来,蒸汽在镜子上糊了一层,他在水雾里站了几分钟,什么都没想。
洗完出来,换上一件干净的居家袍,深灰色,布料柔软,领口松松的。
桌上已经摆好了食物。
克利切的效率从来不打折扣。
烟熏三文鱼切成薄片码在白瓷盘里,炒蛋冒着热气,烤面包斜切成三角形,黄油在小银碟里软化。旁边还有一壶大吉岭,杯子和茶碟摆得整整齐齐。
巴鲁克的小餐盘搁在书桌角落,里面是一块深红色的龙肉排,切面纹理细密,暗紫色的血丝还在渗。它已经从枕头上下来了,正趴在那儿,螯肢收着,两只前腿搭着盘子边,八只眼睛盯着肉排,但没吃。等他呢。
雷古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