苍山县,刑侦会议室。
刑警们手中夹着香烟,烟雾徐徐升腾,飘荡在天花板上。
幻灯机发出一阵阵“喀嚓’声,一幅幅幻灯片投射在前方的白幕上。
白色幕布上呈现出案发现场所拍摄的血腥照片。
枯黄、高耸的稻草堆。
站满田埂的围观人群。
俯卧且被焚烧的尸体。
被害人下身赤裸,她双手被一束干谷草反绑在身后,头发、裤子被烧焦,只有身下压住的衣服还算完好,蓝色布料、白色条纹象征着她的身份。
她就躺在一堆冰冷的灰烬里,一张近距离所拍摄的照片中,还能看见稻田上空,所飘荡的谷草灰。她嘴里塞着泥土和稻草,双眼充血,眼神恐惧、绝望,嘴里更是渗出大量的血迹,从口腔的两侧流出。她被害的时间是在一九九九年九月四日,晚上八点三十分到九点之间。
看完这起案子的现场照片后,幻灯机继续发出一阵「喀嚓’声。
接着,又是一幅幅照片呈现在白色幕布上。
秋日的金牛公园。
绿色的树篱。
远处红色的枫叶树。
冰冷的警戒线。
黑漆漆的窨井。
井里窝躺着一具烧焦的尸体。
尸体打捞时的场景,尸体铺在白布上,面部被焚烧成了一层硬壳,看不清楚面貌。
下身更是被火烧的惨不忍睹,被害人的裤子也是被凶手拖到膝盖处,已经被烧成了碳化。
这是第二现场,接着是第一现场照片,被火焰炙烤的过的沥青路面,凶手焚尸后,搬运藏匿尸体,路面上所残留的碳化颗粒。
两个案子、几十组照片全部播放完毕后,白色幕布上又播放出两名被害人身前的照片。
第一名被害人,宋薇,现年17岁,苍山县高三学生。
幕布上是她的个人生活照,背景是县城的照相馆,时间是夏天。
她穿着淡粉色的短袖t恤,白色长裙,头发在后脑扎成马尾,脸上红扑扑的。
照片里,她脸色红扑扑的,对着照相馆陈列的一束塑料花歪着脑袋,甜甜地笑着,脸颊还掬起了两个酒窝,非常青春阳光。
第二名被害人,万灵,照片是蔡婷在她所工作的单位拿来的。
她拿着一本乐谱,站在教室的阳上,左手扶着栏杆,对着镜头笑着,身后是一群穿着校服的小学生,追逐嬉戏。
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