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第一场,合适。第二场咋办?”\
一起工作了几个月,几个人的关系都已经很熟了。\
平常下班还吃个饭泡个脚呢,今天这种好日子,光在饭店可没啥意思,总要安排一下。\
“第二场让她回去呗。”\
“不怕吵架啊?”\
“她肯定会理解
我的工作嘛,就跟我理解她也要陪著别人去吃饭一样。”\
“那随便你。”\
李木无所谓的耸耸肩。\
在他看来都不叫事儿。\
而隋宽立刻就跟冯媛打了个电话开始沟通,约完了饭局后,车厢里陷入了一阵沉默。\
只有音响里,因为音量开的不大,歌唱得跟蚊子哼哼似的“我给你的爱在西元前”动静。\
“我……真的不想回广州了。”\
“?”\
李木瞟了隋胖子一眼。\
“所以?”\
“……唉。”\
隋宽一声长叹,也知道自己这话太幼稚。\
他能有现在的地位,靠的就是单位,别哥搭建的平台。\
否则……凭啥一个大学毕业才一年的人,就能成为这么多人的座上宾?\
别人凭啥上赶著来巴结?\
可问题是……\
燕京,真的很好啊!\
每天睡到自然醒,想上班就上班,不上班就出去玩。\
出去玩甚至都不用花钱,女友都给算作了公关报销里……\
吃的都是大饭店,走到哪玩,别人都是哥长哥短的喊著。\
这城市,简直太好了。\
不愧是首都。\
而李木当然也明白,或者说大概明白隋胖子的想法。\
别的不提,就光是冯媛那边,他肯定就希望天天能留这头。\
但他肯定没法说明年就可能发生。\
他也不会说。\
“行了,回去好好工作,把文章写完,回去后你俩开始异地恋……人家不都说了么,异地恋才是-考验感情真假的时候。”\
“……”\
隋宽没吭声。\
李木也不再多说,只是调大了音量:\
“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……”\
这个叫周杰仑的歌还挺好听的,他心说。\
难怪能那么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