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芙小心翼翼的拿起羽毛笔,从墨水瓶中蘸了蘸,悬在了信纸上。
笔尖上的墨水泡在阳光下闪闪亮亮的,梅芙看了好久,忍不住发出一声感叹。
她居然也能写字了呢。
梅芙愣神的时间久了些,那笔尖的墨水缓缓向下凝聚,最终滴了下来。
“呀!”
少女发出一声惊叫,慌乱的用手去接住。
墨水弄脏了她的手,少女却并没有在意,而是赶忙去看下面的信纸,发现没有染上污迹后,才松了口气信纸要两个里奥一遝,这价格能换4磅的黑面包,省一点吃的话,一星期都够了。
但想到这是亲手给他写的第一封信,想起回忆中的那个面庞,少女还是咬咬牙买下了。
从椅子上跳下,小跑着去门外用水冲了冲手,梅芙又返回了。
从衣服上仔细擦干了手,这次她拿起羽毛笔时更加小心了些。
“等我有钱了,一定要买支钢笔!”
她还没见过钢笔的样子,但听说它从不会漏水,不像廉价的羽毛笔那般容易弄湿纸张。
这次她没有迟疑,沾完水后立刻从信纸上写了起来。
“致西蒙&183;施特劳斯。”
“亲爱的哥哥,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。”
“我们已经许久没有说话了,所以我想,你看到这封信,或许会开心的。”
“如我看到你那般。”
梅芙写到这里停住了。
她有些出神的把笔放在一边,用双手托着腮,幻想着哥哥看到信时的欣喜样子,忍不住露出了笑容,两条腿在椅子上一晃一晃的。
她总是爱犯傻,很多人都这样说,可开心就是开心,她也没办法嘛。
她又继续歪歪扭扭的写了起来:“我最近过的很好,找到了一份工作。”
“我帮一家洗衣房去洗衣服,他们按件给我算钱,我力气小,洗得也慢,但一周也有十五个里奥呢。”“大部分我都攒下来了,放在了你实验室的桌上。”
“这是很好的事。”
“但有另一件事也很好,不,甚至让我有些惊讶。”
“哥哥你知道吗,我发现了一家神奇的食堂,他们的菜很好吃,最重要的是价格公道,连我也偶尔吃的起。”
“据说他们食堂中有很多厉害的人物,偶尔也会有些人凑过来和我说话,可惜他们说的我不太懂。”“但有一件事我听懂了,他们说可以免费教我识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