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“你要是想花两个小时原路返回的话,我也不阻拦你。”
“?”
康纳表情微微有些不自然,眼底闪过一丝震惊。
这一路走来几乎都是漫无目的地瞎走,而且通过林宸的反应来看,他显然是没来过这片区域才对。
怎么突然间这么确定返程的方向?
他之所以想原路返回,主要也是想着多消耗些林宸的体力,再加上还要做晚饭,一连串的长途跋涉加劳作绝对能影响明天的状态。
麝牛群虽然不会经常迁徙,但并不意味着完全停留不动。
一片区域的食物消灭干净后,就会动身寻找下一片区域。
多拖一天,麝牛群移动的可能性就会增加,这样就能增加狩猎的不确定性。
他不知道的是,林宸虽然不清楚他心里的小九九,但有着动物知识的加持,对于麝牛习性的了解远比他更多。
加上厨师职业的被动能力就是效率最大化,会尽可能选择最节省体力和最高效的方式。
绕路是不可能绕的。
……
第三十三天。
送走康纳之后,林宸检查了下自己之前收获的战利品,狼皮、羊皮、还有熊皮的烘干状态。
皮肤内侧多余的脂肪组织早在处理的时候就被他刮干净,经过几天持续不断的晾晒在室内烘干,水分也被烘的差不多了。
捏上去几乎感觉不到什么阴凉潮湿的手感,反倒是被炉火烘的热乎乎的。
硬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,就是皮毛上残留的气味实在是散不掉。
不过天天这么闻着,他也有点习惯了。
将狼皮和羊皮垫在床榻上,熊皮盖在上边,躺进去试了试,还挺温暖。
有了这三样神器加持,等土炕加热后,哪怕晚上不用睡袋,他感觉睡着睡着可能都要出汗。
除了熊皮以外,他还保留了四个熊手套。
不工作或者出门的时候就可以穿着,既保暖又防寒,还可以驱赶不必要的麻烦。
当然,狩猎的时候肯定是不能穿的。
他没有急着去寻找那群麝牛的踪迹,连续两天的合作加上昨天还长途跋涉了一番,身体确实有些疲劳。
“除了麝牛以外,我还得亲手猎头鹿回来,说不定能久违地获得些幸福感。”
“罗伯特他们会在三天后过来,如果想要再换些东西的话,狩猎计划必须在两天内实施。”
他坐在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