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件压根没办法收养小文。
可这种处理方式还是有点太牵强了,前面一点伏笔没有,忽然就冒出一个小文妈妈要孩子,太突兀了。前面没铺垫,后面硬塞,这种机械降神观众能买账才怪。
干编剧的最忌讳这个,但凡这么处理都等于露怯认输了。
而见张鸿这么说,一直在旁听的罗京明老爷子也忍不住点头道:
“搁现实社会,不太可能有这种当妈的。”
“五年不闻不问,甚至不和家里联系,连小孩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妈……这个时候忽然跑出来接孩子,听起来怎么也不像好事,到底是养孩子还是卖孩子都两说。”
罗京明老爷子的话获得了众人一致认可。
作为演员,很多时候他们对角色的研究其实非常细致。
越是敬业的演员,在这方面就越会用心。
角色的行为逻辑不合理,他们其实感知的最清楚。
不过小文妈妈“死而复生”的bug是没有了,但法律的问题还在。
万倩放下剧本,好奇地看向张鸿:
“所以……你准备怎么收养小文呢?”
“莫三妹一个单身汉,又不满四十岁,怎么看都不够格吧?”
王戈忍不住建议道:“要不让莫三妹和银白雪结婚?”
其实王戈一开始想说让银白雪和他饰演的“王建仁”结婚,这样就可以领养小文,也就相当于莫三妹变相领养小文了。
但想起万倩平日里和张鸿相处细节,他很明智换个说法。
他可不想被导演误会什么,从而被“特殊对待”。
然而他话音刚落,张鸿便摇了摇头:
“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,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、有抚养能力、无违法犯罪记录……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有犯罪记录都不行。
张鸿耸了耸肩:“这就是莫三妹最麻烦的地方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