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怕心灵坚壁让他不崩溃,可那无数的人生被记忆着,他还能分得清谁是自己?
大卫捡起虎骨,僵了一下,说道:“还好吧,无非是十七万四千五百三十九人的记忆,平均寿命三十岁。”
“而我就是我,我能分得清自己,那种感觉……更像是你重复经历同一场战争,自己爱上了自己,自己杀死了自己,自己背叛了自己,自己生下了自己……”
“如此,累计度过了五百万年的岁月,之后如梦初醒,才知只过去一瞬。”
“只要保持初心,那蓦然回首,一切也都模糊了,似黄粱一梦。”
“说实话,只要你能顶得住,对你精神力的磨炼很有用……每一段人生,都会让特性精神力认为你多磨炼了一世!”
“当然,只有第一次有效果,之后的循环冲击,更像是无尽轮回的折磨。”
“不过只要精神力够强大,这种事就只是让我分心而已,我分出一股精神力,大约百分之一去经历即可。”
“如同分出若干的算力,去忍受一个强行植入的「流氓程序’。”
吴终挑眉,原来大卫精神力这么强,恰恰是因为被这块骨头所冲击导致的。
多磨练一世?哪怕是远古时期三十岁就死的人,也算是多出一倍常人体量的精神力吧?
十七万多人的记忆,此物堪称壮大特性精神力的利器。
顶得住就变强,顶不住就死。
不过大卫紧接着说:“它真正可怕的地方,是强行吞吸收纳周围的人,进入一片古战场,与心魔大战,不战胜心魔是出不来的。”
“这就是我一定要把它植入体内的原因,因为它收纳人的方式,是绽放一股迷蒙的光晕。”“光晕半径取决于离它最近的人……假如我把这根骨头扔到太阳上,那么光晕会瞬间跨越一天文单位,直达地球。”
“理论上,它可以把整个文明都收进去,而且是超光速……那个光晕是无视物理法则的。”吴终惊异:“那它现在怎么没有释放光晕?”
大卫说道:“因为我的精神力一直在附着它啊,它不会收纳持有者,也就是正在承受记忆灌输的人。”“别忘了,它本身还是生物质,是一根骨头,我将它改造了,植入了我的骨髓细胞,所以一般情况下只有我的精神力可以附身它,隔空作为它的持有者。”
吴终明白了,所以把这玩意儿植入到体内,是最佳的收容方式。
持续接触,且距离为零,所以光晕仅限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