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。
「不。」路易斯摇了摇头,「最怕的是,我们每打下一座城,都要留下一半的兵力去防备城里的暴动。」
路易斯站起身,走到那幅巨大的北境地图前,手指在那些并不属于赤潮的领地上划过。
「兰伯特,如果我们像其他领主那样,大军一过,如蝗虫过境,抢钱抢粮抢女人。那平民会怎么看我们?
他们会把我们当成另一拨强盗。他们会藏起粮食,给敌人通风报信————」
路易斯转过身,看著兰伯特,语气变得极其通俗直白:「但如果我们不一样呢?」
「设想一下,如果我们的兵,进村不扰民,买东西给钱,甚至帮著修路。那对于那些受够了剥削的领民来说,我们是什么?」
兰伯特下意识地回答:「是————好人?」
「是救星。」路易斯纠正道,「是他们巴不得赶紧开门迎进来的自己人。」
路易斯走回沙发旁,重新端起酒杯,语气轻松却透著冷酷的算计:「这就是我要的民心。它不是为了当什么道德圣人,而是为了省钱,为了省兵。
如果我们的名声传出去了,将来大军南下,别的领地的平民听说赤潮军来了,第一反应不是跑路,而是松了一口气。
那时候,我们要接管一座城,只需要派一个税务官插一面旗子就够了,根本不需要留兵驻守。」
兰伯特听得目瞪口呆。他打了一辈子仗,想的都是怎么杀敌,从来没想过不扰民竟然是一种更高明的攻城手段。
「这叫攻心。」路易斯指了指自己的胸口,「我要让赤潮这两个字,在平民的心里,比皇帝的还管用。」
「所以兰伯特,哪怕是装也要让他们给我装出个绅士样来。」
路易斯的声音低沉下来,带著不容置疑的命令:「告诉下面的人,谁敢毁了赤潮的名声,就是在砸大家的饭碗。
打赢了仗,战利品归公,我会用库房里的钱赏得他们手软。但谁敢私自把手伸向平民的口袋,我就剁了他的手。
骑士不是街头混混。他们得像拿著火把走夜路的人,太粗鲁会掉火星烧了房子,太软弱又照不亮路。这个分寸,你要教给他们。
兰伯特深吸了一口气,眼中的困惑彻底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敬畏。
他原本以为这只是年轻领主的某种洁癖,没想到背后藏著吞并天下的野心。
「我明白了,大人。」
兰伯特站起身,这一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