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中略一思忖,答道:“回漕使,亏空多为近三五年内累积而成,漕粮入仓出仓,年年有核,若时间太久,早该暴露。而这仅是已查实账目不符的部分,未查及、或账目做得精巧的,恐远不止此数。”显然,这还只是已露出的冰山一角。
陆北顾心忖道:“东南漕运,果真是一块淌着油脂的肥肉,不知养肥了多少蠹虫。”
不过,他表面上却不动声色,只点了点头,没再针对这个问题说别的,反而说道。
“今秋漕粮北运确实乃当前第一要务,不可有失。”
听了这话,众人顿时松了一口气。
然后,轮到了在场的唯一武官,发运都监韩威汇报。
“禀漕使。”
韩威坐的很挺拔,道:“除发运使司直辖的六百披甲正卒归属末将管辖外,巡检房亦在末将管辖之列,巡检房下辖上千巡差,分驻真、扬、楚、泗及沿运河紧要隘口,平日巡防,盗匪敛迹,漕道大体安宁然漕船夹带私盐、茶货,乃至铜铁、硫磺等禁物,时有查获,此类私贩多与地方豪强乃至官面上人物有牵连,查办起来,往往阻力不小。”
“遇到夹带,一般怎么处理?”
“夹带之事屡禁不绝,查到了,罚没便是。”
陆北顾未予置评,转而问道:“漕船纲运情形如何?”
纲运房主事连忙道:“回漕使,六路在册漕船共两千四百余艘,然船龄老旧者过半,修葺费用年年增加。去岁沉没、损坏报备者三十七艘,虽已责令路、州补造,然新船成造迟缓,多因木料、工费筹措不易。”
“除此之外呢?还有什么积弊?”
纲运房主事一肚子抱怨,连忙继续道:“每纲船十至三十艘,押纲官一员,纲梢、水手若干。然押纲官多由州县低级武职或吏员充任,良莠不齐,或有与船头、仓吏勾结,盗卖漕粮、夹带私货;或苛虐水手,克扣工食,致沿途逃亡、事故不断。”
这里要说的是,在大宋漕运中“纲”是运输组织的基本单位,指按船只数量或载重量编组的运输团队。而“纲运法”则始于唐代刘晏改革,这是因为中唐时期,大唐的中枢财政非常依赖江淮漕运,但战乱导致运输受阻,刘晏将漕船编组为纲,每纲设专人管理,旨在通过编组运输提高效率、明确权责、减少损耗。大宋虽然施行“转般法”,但并不意味着地方州县完全不参与运输,“直达法”之所以能在后来大行其道是有其现实基础的,即纲运房主事所言的现状。
没办法,发运使司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