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,就是不能承袭爵位,但还可以获得独立的封爵——君。
另外,就是东汉女性仍然有完整的嫁妆权,她的嫁妆可以给夫家用,也可以自己使用,如果和离乃至被休弃,都有权带走。
到了唐朝,女性的继承权就萎缩到——只有户绝之家的女儿有财产继承权,家里有男丁的家庭,女性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,只能出嫁时获得一份嫁妆,数量由父母或兄弟控制。
唐朝女性的嫁妆权,在大家庭同居共财时,女性对自己的嫁妆有占有权和支配权,但丈夫和兄弟析分家产后,女性的嫁妆就属于小家庭共有了,丈夫对妻子的嫁妆有绝对的支配权和处置权。
当然,遇到性格高洁的君子丈夫,为了名声考虑,使用妻子嫁妆时,会考虑妻子的意见。
当女性亡故后,她的嫁妆就和丈夫继承的祖产合并,等丈夫死后,作为大家庭的共产,由丈夫的诸子(含嫡子、庶子)均分,娘家是没权干涉的。
宋朝参考唐朝,所以宋朝女性地位和唐朝女性比较接近,但北宋和南宋又略有不同。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