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,饿不死,但也发不了财。
他正琢磨着中午是吃街口那家10块钱的盒饭,还是回去下碗清汤挂面对付一下。
叮铃铃!
这时候,门上挂着的那个黄铜铃铛突然响了起来。
来生意了!
“请问哪儿不舒服……”
听到铃声,张未明抬起头,口中下意识说了一句。
只是这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,就生生卡在了喉咙里。
只见诊所的玻璃门被猛地撞开,一个身影踉踉跄跄地扑了进来,带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和汗臭味。
来人是个中年男子,戴着深灰色渔夫帽,脸上架着副歪了的黑框眼镜,嘴唇和下巴上是乱糟糟的络腮胡。
在他的左边袖子和右边大腿的位置,颜色明显深了一大片,是被血浸透的。
除此之外,中年男子左脚的脚踝处血肉模糊,鞋子都被血染红了,每走一步,地上就留下一个黏糊糊的血脚印!
这他妈的哪是病人?
说他是刚从战场上爬下来的伤兵都有人信!
“哎,你,你……”
张未明吓得魂都飞了,‘噌’地一下从椅子上弹了起来,手里的不锈钢保温杯掉在地上,茶叶和水洒了一地。
他腿肚子都在转筋,指着对方,声音一直在抖:“你,你这是,你怎么……”
砰!
中年男子没搭理他,反手把玻璃门关上,还顺手把里面那道老旧的插销给插上了。
做完一切,他才转过身,动作因为疼痛有些僵硬,但那双藏在眼睛却凶狠地盯着张未明。
唰!
突然,让张未明瞳孔放大的惊恐目光中,中年男子猛地从身上马甲里掏出一把加了消音器的手枪!
枪口,遥遥指向张未明的脑门。
“关门!”
中年男子的声音嘶哑、干涩,“把卷帘门拉下来,然后给我治伤!”